美国关税时间表

最后更新时间:8/7/25

自信地关注不断变化的贸易格局

我们将重点介绍正在发生的关键变化,帮助托运人满怀信心地跟踪不断变化的贸易格局。每个更新都放在上下文中,以便于一眼就掌握全局。

美国政府已利用两个关键贸易执法机构在2025年征收关税:

  •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
    授权总统“监管”某些经济交易,包括进口,以应对有关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的某些“异常和特殊”威胁的紧急状态。
  • 1962 年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第 232 条)
    如果商务部长认定某种产品“进口到美国的数量或情况足以威胁到国家安全”,则授权总统实施进口限制,例如征收关税。

通过我们的美国互惠关税追踪器关注所有当前的互惠关税税率和更新。

选择表标题以按列排序。
日期 权威 国家 商品 描述
2025年2月3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加拿大、墨西哥 所有商品;加拿大能源产品
2025年2月4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中国 所有商品
2025年2月5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中国 所有商品
2025年2月10日 第 232 条(钢和铝) 所有 钢和铝
  • 发布公告延长对 对所有国家征收钢铁(包括衍生品)关税,并将10%的关税提高到25%。 (包括衍生物),自2025年3月12日起生效。
2025年3月4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加拿大、墨西哥 所有商品;加拿大能源产品
  • 加拿大/墨西哥: 25% 的关税生效,其中加拿大石油和能源产品征收 10% 的关税。
2025年3月4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中国 所有商品
  • 中国:自2025年2月4日起,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商品征收的关税将从10%提高到20%。
2025年3月6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加拿大、墨西哥 所有商品;加拿大能源产品;钾肥
  • 行政命令和情况说明书加拿大签发的免税商品,以及 满足 USMCA 原产地规则要求的墨西哥
  • 对来自加拿大的不符合 USMCA 标准的能源产品以及来自加拿大或墨西哥的不符合标准的钾肥,关税降至 10%。
2025年3月12日 第 232 条(钢和铝) 所有 钢和铝
  • 钢铁关税25% 和 从所有国家进口的化学品(包括衍生物)均有效。
2025年3月26日 第 232 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所有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 宣言事实说明书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决定,对汽车及部分汽车零部件征收25%的关税,对汽车自2025年4月3日起生效,对汽车零部件最迟于2025年5月3日生效。
  • 对符合 USMCA 标准的汽车零部件以及根据 USMCA 进口的汽车中嵌入的美国内容的价值享受特殊关税豁免。
2025年4月2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中国 所有商品
  • 白宫发布事实说明书 修改2月1日和2月5日的行政命令,终止对来自中国的低价值货物的最低限度待遇,自2025年5月2日起生效。
2025年4月2日 IEEPA(互惠) 所有(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大多数商品
  • 宣布对大多数国家征收 10% 的基准关税,自 2025 年 4 月 5 日起生效。
  • 针对以下国家/地区的特定关税将于 2025 年 4 月 9 日生效: 附件1 行政命令
2025年4月3日 第 232 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 所有 汽车
2025年4月4日 第 232 条(钢和铝) 所有 啤酒和空铝罐
2025年4月5日 IEEPA(互惠) 所有(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大多数商品
2025年4月8日 IEEPA(互惠) 中国 所有商品
  • 对所有商品征收 34% 的国家特定关税,从 中国,自2025年4月9日起生效。
2025年4月9日 IEEPA(互惠) 所有(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所有商品
  • 针对特定国家(中国除外)的关税暂停90 天(至 2025 年 7 月 9 日)。大多数国家都征收 10% 的关税。
  • 对所有来自 中国则增至125%,自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
2025年4月10日 IEEPA(互惠) 中国 所有商品
  • 对所有来自 中国确实如此。
  • 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均须缴纳 20% 的 IEEPA 芬太尼关税和 125% 的国家特定关税,总计 145%。
2025年4月11日 IEEPA(互惠) 所有 半导体;智能手机;消费电子产品
  • 发布备忘录,将某些半导体、智能手机和消费电子产品排除在 2025 年 4 月 2 日宣布的关税之外。
2025年4月29日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第 232 条 所有 所有商品;钢铁和铝;汽车和汽车零部件
  • 行政命令修改了是否以及如何累积应用某些关税,并概述了确定哪些关税适用于受到多项关税行动的进口产品的程序。
  • 发布公告,根据制造商在美国制造的汽车的价值,为汽车零部件提供部分抵免。
2025年5月2日 IEEPA(芬太尼) 中国 所有商品
  • 对所有从中国进口的低价值货物的最低限度待遇终止。
2025年5月3日 第 232 条(汽车及零部件) 所有 汽车零部件
2025年5月12日 IEEPA(互惠) 中国 所有商品
  • 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征收的125%关税在90天内(截至2025年8月12日)降至10%,此后10%的关税将升至34%。
  • 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均须缴纳 20% 的 IEEPA 芬太尼关税和 10% 的国家特定关税,总计 30%。
2025年6月4日 第 232 条(钢和铝) 全部;英国 钢铁和铝
2025年6月23日 第 232 条(钢和铝) 所有 钢铁衍生产品
  • 其他钢铁衍生产品征收 50% 的关税,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烘干机、洗碗机、炉灶等。
2025年7月7日 IEEPA(互惠) 所有(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所有商品
  • 将暂时降至 10% 的国家间互惠关税暂停期延长 90 天(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 对来自中国商品的10%关税保持不变,并将于2025年8月12日起增至34%。
2025年7月30日 IEEPA(贸易逆差) 所有 所有商品
  • 发布行政命令情况说明书,暂停对所有国家货物的最低限度待遇,自 2025 年 8 月 29 日起生效。
  • 例外:国际邮政货物将继续免税。如果由运输公司运送,则将根据行政命令第 3 节概述的方法缴纳关税。
2025年7月30日 IEEPA(外国威胁) 巴西 所有商品
  • 发布行政命令情况说明书,对从巴西进口的产品征收 40% 的 IEEPA 关税,自 2025 年 8 月 6 日起生效。
  • 关税叠加:对来自巴西的商品同时适用 40% 的外国威胁关税和 10% 的 IEEPA 互惠关税,总计 50%。适用的第 232 条关税不叠加。
  • 例外情况:行政命令附件一或50 USC 1702(b)所列商品不受附加关税约束。运输途中例外情况:请参阅行政命令第 2 部分中概述的详细信息。
  • 对外贸易区:必须以“特权外国地位”输入。
2025年7月30日 第232节(铜) 所有 半成品铜及精炼铜衍生物
  • 发布公告,对半成品铜和精炼铜衍生品征收 50% 的关税,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 关税叠加:受第 232 条关税约束的铜含量不受 IEEPA 互惠关税约束;非铜含量则受 IEEPA 互惠关税和芬太尼关税约束。受第 232 条汽车/汽车零部件关税约束的商品不受第 232 条铜关税约束。
  • 对外贸易区:必须以“特权外国”身份进入。
  • 缺点:不适用于铜关税。
2025年7月31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加拿大 所有商品
  • 行政命令修正案规定,将从加拿大进口的不符合 USMCA 资格的商品的 IEEPA 芬太尼关税从 25% 提高至 35%,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 转运:如果发现货物为避免额外关税而转运,且不符合 USMCA 的条件,则 40% 的关税将取代 35% 的关税。
  • 能源产品税率仍为 10%,符合 USMCA 条件的钾肥从加拿大进口税率仍为 10%。
2025年7月31日 IEEPA(互惠) 所有 所有商品
  • 针对大多数国家的特定国家关税税率已调整,自 2025 年 8 月 7 日起生效。
  • 转运:为逃避互惠关税而转运的货物将被征收 40% 的关税。
  • 适用 10% 的“基准”关税,除非由特定国家/地区的关税取代。
2025年8月1日 IEEPA(芬太尼迁移) 加拿大 所有商品
2025年8月1日 第232节(铜) 所有 半成品铜及精炼铜衍生物
2025年8月6日 IEEPA(外国威胁) 巴西 所有商品
2025年8月6日 IEEPA(外国威胁) 印度 所有商品
  • 发布行政命令,对从印度进口的产品征收 25% 的 IEEPA 关税,自 2025 年 8 月 27 日起生效。
  • 关税叠加:印度商品的25%外国威胁关税和25%的互惠关税叠加,总计50%。适用的第 232 条关税不叠加。
  • 例外情况:行政命令附件 ll50 USC 1702(b)所列商品不征收附加关税。运输途中例外:请参阅行政命令第 2(b) 节中概述的详细信息。
  • 对外贸易区:必须填写为“特权外国地位”。
2025年8月7日 IEEPA(互惠) 所有(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所有商品
  • 行政命令附件一所列的特定国家关税税率自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
  • 对于行政命令附件一中未列出的国家,仍征收10%的关税。
2025年8月12日 IEEPA(互惠) 中国 所有商品
2025年8月27日 IEEPA(贸易逆差) 印度 所有商品
2025年8月29日 IEEPA(贸易逆差) 所有 所有商品
  • 暂停对所有国家进口的最低限度豁免。
  • 例外:国际邮政货物将继续免税。如果由运输公司运送,则将根据行政命令第 3 节概述的方法缴纳关税。

我们的信息是从多个来源汇编的,据我们所知,这些来源是准确和正确的。我们公司始终致力于提供准确的信息。 C.H. Robinson 对此处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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